2014年6月5日 星期四

核能馬戲班 第一章 老詹的控訴

《核能馬戲班》為方儉先生著作,感謝方儉大哥一路走來,對台灣反核運動的貢獻。本人已徵得方大哥同意使用,方大哥表示:「只要是公益目的,皆可使用。若有營利,請捐贈綠色消費者基金會。」

word檔下載網址: http://tinyurl.com/lnhzact
word檔根據pdf檔轉打而成,如內容有歧異,以pdf原文為準。

目 次
      


第一章 老詹的控訴
  一九八八年三月六日上午十點三分。
  電梯向上升,忽然停了,電梯的燈也熄滅了。
 「當時我被打上強力的麻醉劑,失去知覺,但是我『看見』自己躺在
手術檯上。感覺就像現在。」
 「我知道等我能站起來時,我就要向公司討回公道,我的病和我處理那
些廢冷凝銅管的事一定有關係!」
  在黑暗中,詹如意對我說出他正在想的。
                一九八八年三月六日早上,我開車把詹如意從豐原的家裡接出來,載
到台北聯合報大樓,我知道他是一個重要的Source,一位在台電工作六年的工程師,再一九八七年十月發現自己的心包膜上長了肉芽囊腫瘤,詹如意一路上講著他自醫學書籍上自修得來的知識。
「我這種病和輻射、石綿粉塵都有絕對的關係,沒有人把輻射物和石綿
粉塵混在一起做過人體實驗,我是全世界第一個人體實驗品。這種病十萬個人中都不見得會有一個,而我卻得了,這和我的工作有關,一定的。」
雖然詹如意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才動過大手術,但黝黑粗壯的外表,似
乎無法獲得記者的同情,他不住咳嗽,掩不住咳時抽痛的表情。
雖然是第一次見面,我知道他身心的雙重痛苦與壓力,在電梯突然停頓
下來,一片幽冥,只有我和詹如意兩個人在這個小黑箱裡,我相信他說的。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電梯又動了,也恢復了光明,走進六樓聯合晚報編輯部的辦公室,組長
徐梅屏、採訪主任徐榮華、總編輯黃年都在等我把Source帶回來,一方面和我討論我前一天寫的報導,一方面估量詹如意透漏的消息可不可靠。
聯合晚報二月二十二日開報,主要的對手中時晚報三月五日才開報,三
月五日是晚報市場戰的第一天交兵,就爆發立法委員趙少康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核一廠輻射粉塵空浮漂到台北盆地。」三月五日我們把這則新聞作成一版頭前,並配合原子能委員會的否認聲明,而中時晚報當天卻漏了這則頭條新聞,而我追出了趙少康的消息來源─詹如意,並且在三月五日下午趕往核一廠瞭解狀況。
和趙少康的助理鍾日紅作了初步瞭解,我判斷雖然質詢內容有點誇大失實,但消息背景絕對有價值。
三月五日下午一點半進入核一廠廠長辦公室,衝鼻而來的是一陣酒味,四、五個當地記者和台電人員都有些酒意,為了慶祝台灣電業一百周年,核一廠廠長邀宴當地記者,我成了不速之客,星期六下午誰會認真工作呢?雖然他們都已經聽說了趙少康的質詢,但沒有人把它當一回事,台電核一廠廠長鄭安弘和台電總公司總工程師蔡茂村都把原因歸諸:「詹如意的個人行為。」從他們的眼神和回答,使我不能相信那麼輕描淡寫的答覆。
我要求去看詹如意工作的「冷凝舊管去汙作業廠房」,鄭廠長帶我去看,我幾乎不相信自己所看到的現場,花了一個鐘頭觀察,作筆記,我可以確定台電已經違反了現行勞工安全與輻射防護的法令、規範。當我離開核一廠前,廠長送了我兩瓶慶祝電業百年的陳年紹興和一條紀念領帶,我推辭不掉,只好用第二天的報導回答他們的「慣例」。
三月六日下午二點,聯合晚報一版刊出了我的現場報導:



距離十八王公廟一百五十公尺處……
有座破廠棚  處理核廢料

記者趕到因「詹如意事件」而掀起軒然巨波的核一廠,赫然發現處理直接與爐心接觸的高放射汙染的冷凝管,竟然在一座破陋的工作棚裡進行「去汙」,冷凝水放流管就在「工作棚」下面,旁邊還有一條露天的小溪……。專家說,這種情形嚴重違反國際核子管制條例,實在是「外行」得離譜了!

記者方儉 核一廠報導
        記者昨天午後趕抵因「詹如意事件」而掀起軒然巨波的金山核一廠實地採訪,竟然發現該廠的「冷凝舊管去汙作業廠房」,赫然是一座用石棉瓦和塑膠浪板塔蓋,並且已被颱風吹破的「工作棚」。專家認為,核一廠如此處置高放射性廢料,已嚴重違反了國際核子管制條例。
        台電公司位於金山的核能發電第一廠東北角的「冷凝舊管去汙作業廠房」,距離十八王公廟只有一百五十公尺。
        強勁的東北季風挾著細雨,吹襲著這座長四十公尺,寬八公尺,由石綿瓦與塑膠浪板構築的「工作棚」,核一廠保健物理課長黃金益指著石綿瓦說:「這可能就是詹如意說的石綿粉塵的來源。」
        自去年十二月停工,這座工作棚已經破敗不堪,許多石綿瓦與塑膠浪板都有巨大裂口,核一廠廠長鄭安弘說:「這些都是去年十月琳恩颱風的傑作。」
        自民國七十五年三月起,核一廠第一、二號機組進行冷凝器換修工作。
        冷凝器只要是由四萬多根長四十五呎,直徑一吋的金屬冷凝管組成,原來的冷凝管是銅鋁合金的,為了使冷凝管更耐用安全,所以進行換修,把冷凝管完全換成鈦合金的。
        由於核一廠是「沸水式」發電系統,是由核子反應爐直接加熱產生蒸氣,推動汽機發電,所以蒸氣帶有相當高的放射線核種,冷凝管把熱蒸氣利用冷海水凝結成水,自然冷凝管上也附著了非常高量的放射線核種。
        這些拆下的銅鋁合金舊管,屬高輻射汙染物件,應有嚴格管制的貯存場所,以防輻射外洩。
        然而,一、二號機兩組機組拆下的八萬四百一十六支冷凝管事實上是在毫不見輻射阻隔的「工作棚」中進行去汙、切割、研磨。
        所謂「去汙」,就是利用藥劑反覆沖洗,以及砂輪機磨,把銅管上的放射線物質磨除。
        至於冷凝管去汙後的用途,鄭安弘表示,儲存在倉庫中,等日後其他地方有用途再拿出來用。
        那些沖洗研磨時產生帶有放射線的汙水如何處理?在台電的有關文件顯示:「檢驗合規定後稀釋排放。」
一九八八年三月六日 聯合晚報

                同時,去汙廠內使用石綿砂輪機去汙,也違反了勞工安全法規規定不得使用石綿製品,因為石綿粉塵造成肺癌早已是全世界公共衛生、勞工安全的共識了,三月六日〈聯合晚報〉也刊出了:



石綿沙輪違反安全管制,誰設計的?
詹如意公開指責台電弊端
記者方儉 台北報導
台電核能工程師詹如意今天下午二時透過立法委員趙少康舉行記者會,出面公開指陳台電核一廠違反輻射安全管制,以及台電與維修包商有勾結弊端。
據詹如意表示,他在台電核一廠負責「冷凝舊管去汙作業」的保健物理工作,他發現冷凝管上含有異於尋常量的幅射強度。
台電總工程師蔡茂村指出,詹如意的舉動純屬「個人行為」,為抒發對公司的不滿而四處陳情。他並強調詹如意的病絕對與輻射無關。
核一廠廠長鄭安弘指出,詹如意本身就是「冷凝舊管除汙作業」的設計人員,又有我國合格工業安全管理員資格,應不可能自己被輻射汙染,何況其他工作人員都沒有同樣症狀。
台電一位保健物理人員表示,詹如意再設計磨砂機時,以石綿紗輪代替不織布、海綿砂輪,已經違反了工業安全規定,台電最近才發現。現在因為石綿塵粉是他生病的可能原因,反而反咬台電,顯然是有居心的。
詹如意另指出,核一除汙工作是由「新迪除汙股份有限公司」獨家與台電議價,價錢高得不合理,是因為「新迪」與台電高級主管「關係良好」。
雖然除汙作業流程是由李春枬與邱吉陽設計,詹如意也曾實際參與設計工作。
詹如意後來由日班被調晚班,原因是他發現除汙系統用的不織布、海綿砂輪,實際卻是石綿製品,在研磨冷凝管時會產生石綿塵粉與銅粉,違反工業安全,而與核一廠廠長李甘常發生爭辯。
詹如意表示按照正常情況,冷凝管上的輻射強度以儀器測量應為四、五萬dpm,但核一的竟高達二、三百萬dpm,詹如意說:「唯一的解釋是燃料棒內鈾燃料可能外洩,台電從美國購買了次級品。」
詹如意強調,類似冷凝舊管除汙作業違反工業安全、輻射安全管制的事件,在核電廠中司空見慣,而台電總管理處與原子能委員會竟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涉嫌舞弊,所以他才站出來揭發這些事。
台電主管人員認為,詹如意手中可能還握有不力於台電的資料,還會再發動連續攻勢。
一九八八年二月六日 聯合晚報



「那一位專家能夠證實你說的?你最好要引用專家的話,如果是違反,或危害人體安全的,台電會這樣公然犯錯嗎?」在我這兩則報導送上編輯台時,一位長官這樣問我的。
「這不必專家去鑑定,任何一個人都應該知道輻射與石綿對健康是有巨大危害的,這是一般常識。」
我的主管顯然不相信我的話,專家的權威是很重要的,往往比記者的觀察更重要,於是我的報導標題的肯定句後面被加了「?」。事實上,在台灣的學界人士往往為了自身利益不願開罪當局,許多危機事件經過「專家」的解釋,總是要附一句「大眾不必恐慌」,來緩和情緒,卻也柔化了事件本身的重要性,當事者或官僚體系更樂於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危機處理哲學」,而記者是這個哲學中的一部分,或許應該說媒體本身也是大結構的一部分。
一九八八年一月解嚴後報禁開放,現在回顧這三年來也沒有百家爭鳴、百花齊放,報紙的重量增加了,但質量恐怕比戒嚴時還差。
我第二天拿了三本書到報社:《勞工安全作業標準》、《美國核能管制法規10-CFR》,和《癌症發生的分子生物學基礎》,算是答覆那位主管的疑問。後來這件事傳到老闆王必立的耳朵去,這也是日後我離開〈聯晚〉的肇因。
記者的現場觀察,不如某些大人物的一句話,我們必須引述官方或有頭銜人士的認定,三月七日監察委員到現場巡視,才有「肯定句型式」報導。



核一廠 蓋個100%「地下工廠」
核種擴散的故事 空浮 可怕的事實
記者方儉 特稿
台電核一廠有個「地下工廠」!
立法委員趙少康和監察委員谷家華、王瑞武昨天實地查看台電核一廠「冷凝舊管除汙工廠」,結論有四個字:「地下工廠!」
這座工作棚用石綿瓦和塑膠浪板搭蓋,並且已破裂,一直沒修好,但是核一拆除下來的冷凝舊管的輻射去汙工作,就在這個棚屋裡進行。這種簡陋輕率的輻射處理過程,極可能造成「核種」的擴散,嚴重影響人身健康,可能致癌。
核種放射能量對人體細胞的傷害,在任何一本癌症與輻射的教科書均有論證。
雖然台電矢口否認核一廠「詹如意事件」中,沒有「空浮」外洩,但台電無法否認在「冷凝舊管除汙工作」作業的缺失,依照除汙處理現場的狀況,也難以使人相信完全沒有輻射外洩。
基本上,在核一廠的「沸水式」核能發電廠中,核子反應爐水產生蒸氣,直接與冷凝管接觸,因為爐水及蒸氣都會被反應爐核子燃料「感染」,而帶有高量放射性「核種」,這些核種會汙染冷凝管的管壁,所以冷凝管是應被認定為高放射性物料。
這種高放射物料除役變成廢料後,都是應被用水泥固化,存放在發電廠房的輔助廠房內,而不應該被移出,以防止輻射物質擴散。台電與原能會在昨天的記者會上承認,全世界的核電廠沒有任何一座曾經做過「冷凝舊管除汙」的工作。台電為什麼別樹一幟?
台電只花25萬元,搭了個棚子
核種進入了人體,會怎樣……
台電用的方法是自己「發明」的,以「土法煉鋼」的方式,替冷凝管除汙,企圖把冷凝管當成一般廢銅賣掉(事後證實這些冷凝銅管以被賣了一部分),而台電的「實驗」也失敗了,因為這些銅管以被放射性「核種」侵入「骨髓」,根本無法去除。
但台電這個冷凝管除汙,卻產生了「後遺症」。
因為在為銅管除汙過程中,又刷、又鋸、又磨,銅管上附著的「核種」也就跟著細微的銅粉、磨擦而生的石綿粉塵、不織布纖維四散飛揚。
而更糟糕的是,除汙工作的場地是一座由石綿瓦、塑膠浪板搭設的棚子,沒有阻擋輻射線的能力,更沒有密閉裝置。這些帶有輻射的「核種」的塵、粉、纖維等,是很容易隨著空氣,從簡陋的工作場中飄散出來,再被海風一吹四散,遍及地區相當廣泛。
所謂「核種」,就是放射線元素,例如銫、鍶、鈾等,具有衰變特性,在衰變過程中放出能量,這種能量就是「核種」萌發出來的,也被稱為「核熱」。
如果「核種」進入人體,放出的「核熱」可以「燒毀」細胞的遺傳物質─去氧核醣核苷酸(DNA)─導致細胞生長異常,不同部位細胞將可能造成不同種類病變,如果發生在身體一般部位,體細胞可能異常增殖,就是腫瘤。如果此腫瘤為具有擴散轉移性的惡性腫瘤,就是癌症;如果是發生在生殖細胞,精子或卵子,則可能會造成後代子女畸型。
由於帶有「核種」粉塵本身的質量相當微小,懸浮在空氣中,超過一段的距離就不易被輻射感應器偵測到,而且這些粉塵可以迅速被海風吹走,目前再靈敏的偵測器也難以追蹤,這也是台電、原能會偵測器上沒有記錄到輻射量大量增加的原因。
萬一核種被人吸進體內,發生的病變無法預料的。
這座工作棚台電只花了二十五萬元,台電也在昨天記者會上承認,本來可以多花一點錢,做得更好。
基於經濟發展需要,必須利用核能發電,但核能發電潛在的危險因素太多了,必須極為謹慎處理,從「詹如意事件」看來,台電這一方面實在做得不夠,另外,原能會的監督態度也該更積極才是。
一九八八年三月八日 聯合晚報



為了請專家鑑定我的報導,三月八日下午總編輯黃年令我邀請清大核工系蔡春鴻、王天戈教授,以及我大學的老師東海大學生物系林俊義教授,一同前往核一廠。
王天戈和林俊義都攜帶了一具輻射偵測器,當我們接近去汙棚時,「答答答……」的聲響越來越密,大家不再懷疑這座破舊的工寮竟然是處理高輻射汙染的場所。


《專家在現場》
攜帶儀器偵測「去汙廠房」內外
核一太輕率 學者都驚訝!
記者方儉 核一廠現場報導
兩位核工學者與一位生物學者昨天下午應本報邀請,帶著儀器,前往核一廠「冷凝舊管去汙廠房」實地勘察。經三位學者初步鑑定,一致認為台電對於去汙工作太過輕率,他們對廠房設施的簡陋感到驚訝。
清華大學核工系主任蔡春鴻、反應器組主任王天戈,以及東海大學生物學系教授林俊義,攜帶著輻射偵檢器在去汙廠房內外偵檢,發現去汙廠周圍輻射量比自然背景值高三、四倍,廠內部分地區比背景值高十至二十倍,劑量最高處在抽風機過濾網,比背景值高三十多倍。
雖然上述各值上在核電廠限度可忍受範圍內;但專家認為以廠房破敗情形看來,輻射物是「會外洩的」。至於對環境及對人體的實際影響,還需進一步調查。他們建議這類調查宜由公正人士組成團體進行,以防範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幾位專家在實地勘察後,分別發表了他們的看法:
林俊義(東海大學生物系教授):
多年來,台電員工時常私下向我吐露有關台電經營核電廠的缺失,但多半搜證困難,不便根據一面之詞斷然公開。
此次受聯合晚報邀請至核一廠檢驗詹如意先生工作的廠房,並聽取核一廠長及保健物理人員說明後,我有幾點感想:
擅自研磨已屬違法
一、冷凝器銅管拆除後,輻射汙染嚴重,理應以固體核廢料處理,斷無去汙重新使用之理。如欲去汙重新使用,也必須依法向原能會申請,計畫的周全性、去汙的安全性都經批准後,才能動工進行。台電擅行決定重新使用,又擅行決定以研磨方式去汙,已屬違法。
二、台電核一廠進行去汙工作已有一年,而原能會駐廠人員竟未提出任何糾正,令人難以相信原能會還有「監管核能事業」之功能。
雖經清掃仍見粉塵
三、冷凝銅管去汙工廠實為一臨時搭乘的工作棚,不但簡陋,而且抽風設備不週(四個中只有一個有效),切割場地積水、雨水可由頂棚敞開的洞口滲入、研磨過程任令輻射灰塵散落空間。我們參觀時雖經清掃,仍可見粉塵滿地,輻射劑量相對增高甚多,可見工作進行時汙染之一斑。輻射粉塵並雜有石綿,兩者在微量下都為長期慢性致癌物,但兩者合併吸入體內之後導致「協合作用」,後果難以預測。
四、台電雖有意做好核電廠及核電之工作,但過去經營管理經驗以火力發電為主,又無有力監管機構,結果在核電廠的管理經營上,顯示缺乏應有的嚴謹的態度、組織及訓練。全國應視此事件為「台電」及「原能會」事件,而非「詹如意事件」。
五、政府宜速修改原子能法,釐定更多更嚴謹的施行細則,為原能會重新定位,確立其監督管理台電核電廠及其他有關輻射事業的角色。
蔡春鴻(清大核工系教授):
許多問題最後判定仍需近一步資料的追蹤,以下僅就現場觀察提出幾點看法:
一、核能電廠過去太強調安全系統以及運轉相關的事物,對不影響核能安全或運轉的部分較不重視,這種觀念應作檢討。
二、除汙棚設計的簡陋和單薄,與隔鄰管制區內廠房的嚴密狀況成強烈對比,顯示台電並非缺乏專業能力,而是低估或輕忽其嚴重性。根據報載核一廠除汙程序,由原來只做電解拋光改為化學除汙加研磨,這兩者對於空浮量有極大差異,因此無論抽氣設備、氣流流場設計、棚子氣密甚至負壓的設計等等均需作週詳的評估。如果程序改變而廠房設計未作相對改良,則顯示決策過程上有疏忽。
三、據核一廠稱,除汙棚雖位於管制區外,仍按管制區內保健物理程序執行管制和人員、環境的偵測。但TLD佩章的管理是在管制站設置有架子,人員經管制站時才佩戴或取下放回;管制區外,需要配戴之區域,如除汙棚,雖有保健物理人員管制,仍容易導致管理上的疏漏。
這次事件學到甚麼
此事件仍將可能進入調查程序,其中是否有造成對外界汙染或其他過程上的疏忽,有待更詳細的紀錄查驗過程。但是,除了針對這個事件的調查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問:「假如有類似的工作需求時,台電將會如何去做?還有,從這個事件中,台電、原能會和我們大家,學到了什麼?」
王天戈(清大核工系反應器組主任):
在實地察看核一廠「冷凝舊管除汙工廠」,瞭解除汙過程,並利用輻射偵檢器測量除汙前、後冷凝管及廠房內各處支輻射暴露率後,可以推知的是,純就「輻射安全限值」來看,台電應該是符合法規的,當時參與工作的人員,在正常工作狀況下也不應受到過量的輻射劑量。但這項除汙工作無論規劃或執行,絕對應該做得更好,特別是保健物理人員,顯然沒有做到盡量減低工作人員劑量的責任,汙染物擴散到廠房四周土地的可能性也頗高。
溝通無門漏洞百出
這事件(除汙工作)本身所能造成的「輻射影響」極為有限。但是,冷凝管除汙的目的在達到輻射安全、減低汙染源,結果除汙的過程中卻因為設計的疏失,增加了另一汙染源,這是矛盾所在,負責人的心態需要矯正。
說實話,輻射無常常被過份渲染及誇大,對核能工業界而言,這十分不公平,對我國工業、經濟的發展最後可能造成不利的後果。但是話說回來,核能界學習及應變的能力也太差了,一方面大嘆溝通無門,二方面又「漏洞」頻出;其實如果平常做得好,每一次事件,應該都是最好的溝通及座核能宣傳的機會。台電及原能會有的是優良的專業人才,為什麼我國的核能發展會搞到今天的地步呢?
一九八八年三月九日 聯合晚報



長久以來,台電公司雖是經濟部國營事業下的三級單位,但台電董事長、總經理「出將入相」,也曾出過個行政院長,或許台電的英文名稱 ─ TAIWAN POWER COMPANY,比較貼切台電的精神 ─ 「台灣權力公司」。「詹如意事件」是一個不可思議的過失,全世界大概只有台電才會漫不經心去處理高輻射物料。
台電捅出的漏子自然有人要來收拾,主管核能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挺身而出,召開記者會,解釋「詹如意事件」。很難想像一群沒有去過核一廠去汙廠棚的官員如何向一群更無知的記者「解釋說明」,這個社會,官員只要擺平記者,讓事情「沒有聲音」,就算息事寧人了,至於內部調查,只是另一種幌子。
三月七日下午,原能會召開了一個記者會,讓台電的總經理陳振華、核能副總經理林英等人到場,向記者說明。這場記者會一如往常的沉悶,投影片的簡報陳腔濫調,「一切沒有問題」,是整個記者會的結論。
「關於詹如意工作的廠棚呢?」我不得不打破僵滯的氣氛,儘管在場的記者沒有人去過也沒有人關心那座廠棚,甚至沒有人在意那是做什麼,有什麼意義,有些記者已開始離席而去。
台上的人因為我前兩天的報導已經知道有一個記者已經「盯上」了正主,在短暫的竊竊私語後,台電人員說:「這座廠棚一切按照規定,沒有問題。」
「工作前有沒有輻射劑量評估報告?」
「原能會知不知道這項工作?」
「有沒有按勞工安全衛生規定,不得使用石綿?」
「廠棚設立有沒有執照?」
「冷凝銅管去汙後要拿去賣掉嗎?」
一連串的問題,台上的人顯得有些緊張。我是按照法規或正常操作程序提出了「程序問題」,記者會上的記者更少了。
「一切都按照規定執行的,台電不可能知法犯法的。」一位原能會官員打圓場。
但是事後查證,我提出的「程序文件」完全都沒有,也就是這項冷凝銅管除汙工作完全是違法的,而原能會就是要包庇到底,既不以行政處分,也不依法移送法辦。
到現在,心裡還是有一個疑問,為什麼台電要大費周章去除汙那將近一千噸重八○‧一六四支冷凝銅管?而原能會又為什麼要袒護到底?

深入調查的結果,竟是更驚人的核能黑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